发布时间:2024-09-06 09: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规定,《巴中建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刨花板生产线及其配套的年产5万吨甲醛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60万立方米人造板及其配套项目(一期)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60万立方刨花板生产线及其配套的年产5万吨甲醛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60万立方米人造板及其配套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巴中建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项目占地约569.95亩。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条60万m³/a刨花板生产线,1条6万t/a脲醛树脂胶生产,2条12万m³/a(1000万m²/a)饰面板生产线及其配套的辅助、公用及环保设施建设。
建设单位:巴中建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兴文镇中山村)中山北路21号
联系人:张东
联系电话:15082739220
邮编:636000
电子邮箱:1039765432@qq.com
评价单位: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1102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5230350871
邮编:100089
电子邮箱:3499696092@qq.com
项目目前运营1条60万m3/a刨花板生产线,1条6万t/a制胶生产线(配套人造板生产)。主体工程包括:刨花板生产厂房、制胶车间(含尿素仓库)。辅助工程包括:消防水池、雨水收集池。公用工程包括:1座热能中心、变电站、空压站、水池及泵房。办公生活设施包括: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及活动中心。贮运工程包括:原料堆场、甲醛罐区、外购木片仓库、成品仓库。环保工程包括:刨花板生产线废气治理措施、制胶生产线废气治理措施、食堂油烟治理措施、污水处理措施、并设置了2座事故池。
根据企业例行监测以及本次后评价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有效,污染物排放均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要求,未出现超标情况;项目运营期在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下未导致环境功能发生改变,环境可接受;综上所述,巴中建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在继续保持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实施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可继续运行。
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厂区周边受影响的公众等。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后评价机构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项目建设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及后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征求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jK1YAgnPthvebTQqZgonQ;提取码:37y0。
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20日,公众可在公示内提出宝贵意见。纸质版报告书可到公布的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后评价编制单位索取查阅。
巴中建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6日